4000769166開通獨立管理后臺服務協議
一、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
1、甲方的權利與義務
(1)有權對乙方的“400企業通訊熱線”業務服務質量進行監督,提出批評、建議。
(2)按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,在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“400企業通訊熱線”業務服務的費用,以保證“400企業通熱線”業務的正常使用。
(3)登記開通“400企業通訊熱線”業務時,須向乙方提供真實、無誤的甲方資料,當甲方資料變更時應及時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,否則,因此而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。
(4)甲方使用“400企業通訊熱線”業務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,如有違反,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,同時乙方與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。
(5)甲方的400號在正常使用下,400電話的所有權為甲方所有。
2、甲方的,乙方可暫停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,并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甲方追討所欠費用:
(1)甲方提供的客戶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。
(2)未經乙方同意,甲方擅自改變 “400企業通訊熱線”業務使用性質的。
(3)預付的話費使用完畢后5天內未及時補充款項。
(4)超過收費約定期限10天未交清“400企業通訊熱線”業務費用的。
3、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乙方有權解除協議,并終止其通信服務:
(1)利用該“4000769166”進行非法業務,用于違法犯罪或不正當用途(有損甲方、第三方利益)。
(2)國家執法機關正式發文要求停止為甲方提供服務。
(3)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。
(4)利用“400企業通訊熱線”業務傳播法輪功、淫穢色情、暴力、迷信、反動等非法信息。以上情況如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,乙方有權以法律途徑追討。
受理單位(蓋章): 客戶簽名(蓋章/簽字):
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
來自:東莞400電話辦理中心
單位:東莞市卓誠通訊有限公司
編寫:財務部-陳艷
網址:http://www400h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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